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
 考试乐 - 中考网 - 各省中考 - 海南中考 - 正文
关于印发2012年海南省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
来源:2exam.com 2012-3-22 12:36:38

海南省教育厅
关于印发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
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教育(教科)局,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,西南中沙群岛教育科技与卫生局,厅直属中学:
为进一步落实《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<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(琼发〔2008〕16号)提出的“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,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”的要求,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,现将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二○一二年三月九日

 

 

海南中考]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 03-22
[海南中考]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

 

 

 

主题词:教育  体育  考试  方案  通知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  抄送:各高校附属中学。
 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3月9日印发
  校对:陈昌伟    打印:王  腾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共印8份)
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

一、考试时间
2012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。
二、考试范围和对象
凡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,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。
三、考试项目
2012年必考项目:男生1000米跑、女生800米跑;自选项目:男生从立定跳远、引体向上、坐位体前屈、篮球运球中自选一项,女生从立定跳远、仰卧起坐、坐位体前屈、篮球运球中自选一项。
四、测试方法
按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的操作方法执行。
五、评分标准
按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》
(附件1)执行。
六、计分办法
市县中招办组织体育考试的成绩按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》计分,必考项目30分,自选项目20分,共50分,得等级分5分(41—50分为A等,得等级分5分;31—40分为B等,得等级分4分;21—30分为 C等,得等级分3分;11—20分为D等,得等级分2分;1—10分为E等,得等级分1分),以实际取得的等级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。得等级分B等4分以上者方可录取入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。
七、免考和缓考
免考: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,凭市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,由本人提出申请,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,经学校报市县中招办核准并公示一周后方可评分,按B等4分计入中考总分。医院证明和申请书原件装入该生中考档案,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。
缓考:对考前突发伤病(含女生例假)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,由学校报当地主考,经在场医生核准,当地主考签字后可以缓考。缓考应在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统一组织补考,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考的50%计入中考总分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。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,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,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中考总分。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。
八、组织实施
(一)为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领导,省教育厅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,由体卫艺处、基础教育处、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。各市县教育局要相应成立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(二)各市县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中招体育考试实施方案,并于2012年3月20日以前报省教育厅中招办备案。考试期间,省教育厅中招办将会同厅体卫艺处组织人员到各市县巡视。
(三)各市县应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分布情况,本着就近方便,能保证考生当天往返,又易于组织管理和保证考务工作质量的原则,集中设置一个或多个全封闭式考场,考场设施及条件必须符合各项考试要求。
(四)各市县要编排好“中招体育考试秩序册”并提前分发到各校。考生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,并经逐项验证后参加体育考试。每名考生的两项考试应在半天内完成。
(五)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》(附件2)作为考生成绩的原始记录依据,每项考试结束后,必须立即由考生本人签名。完成成绩的计算机处理后,每名考生的成绩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。无异议后,市县中招办将体育考试成绩封存并于5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中招办,之后任何人不得对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进行更改。各市县中招办均以考生在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》上的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。
(六)各有关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消除学生的紧张畏难情绪,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长跑活动,不断提高学生的速度耐力素质。同时,要落实学生考前体检制度,严格加强医务监督,对患有心脏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。各市县中招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考试前应认真检查场地、器材,建立安全保卫机构,明确安全保卫责任人,要制定应急预案。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,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,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。
(七)学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。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事前必须经过检测,性能良好,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,安全信誉度高,不准超载。集中饮食点要注意卫生要求,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
(八)各考场应封闭。考试过程中,除考务人员、各校带队教师及临考的考生外,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。考场内必须设立医疗救护站,以应对突发事件。
九、奖励
凡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、全省及市县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竞赛中,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六名、个人项目前八名或市县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三名、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可申请免考,凭比赛秩序册、成绩册、成绩证书到市县教育局体卫艺科(股)审核确认后,将获奖免考的学生情况在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,按50分A等,得等级分5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。
十、处罚
为保证体育考试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准确,各地要严密组织考试各个环节,严肃考场纪律,建立监督机制,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。对于违纪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凡发现考生请人替考的,要一律清退出场,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考试资格;考试结束后发现有替考的,除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外,还要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当年录取省、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。如果开学后才发现并查实的,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入学资格。
十一、经费
体育考试报考费,按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中招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琼价审批〔2011〕159号)执行。不足部分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沟通解决。
十二、各市县(单位)中招办要认真总结中招体育考试工作,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中招办。

附件:1、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
2、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
  • 下一个文章: 没有了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
    最新文章